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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中失落的遺產:五四中的女性解放



一、導言


在八〇年代的學者們對五四啟蒙遺產的種種再反思的論述中,似乎「德先生」和「賽先生」被建構成為五四唯一的主題。當代對五四的回顧中對歷史中性別議題的忽視,恰恰反應了女性解放是一個在今天都尚未完成的命題。關於女權與婦女解放的議題在五四時期被極為廣泛地傳播與討論,各種女權運動在那時開展得如火如荼,然而一百年過去了,今天關於五四的討論中缺失的性別議題令人產生歷史倒錯的錯覺,不能不說是一種對比和諷刺。這一百年中發生了什麼,使得這一重要的遺產蒙塵,不僅沒有如民主一般在八〇年代獲得復興,甚至直到今天都被壓抑?讓我們回到五四的歷史現場,探尋五四時期女性解放的話語及發展,以及五四留下的遺產在緊隨其後的革命中,在革命「成功」後所面臨的困境。當我們開始詢問,在五四中高舉個性解放的女性,她們的革命面臨怎樣的結局時,生活在這一歷史結果中的青年,才能在百年後繼續這條未完成的路。


二、五四新女性:從娜拉說起

郝爾茂:最要緊的,你是一個妻子,又是一個母親。
娜拉:這種話我現在不相信了。我相信,第一,我是一個人,正同你一樣。
——無論如何,我務必努力做一個人。

——易卜生《玩偶之家》


1918年6月15日,《新青年》雜誌推出了一期精心設計的「易卜生專號」,刊載了胡適與羅家倫合譯的《娜拉》(《玩偶之家》)。娜拉「砰」地一聲關上大門的巨響隨著她毅然出走的背影迅速傳遍了全國。女性解放的討論開始在五四時期的大眾媒體中進一步發展,作為「為近世婦人問題之解決做先導也」的娜拉形象成了一面映照五四中性別議題的鏡子。她承載著女性解放與個人主義的訴求,又與反抗禮教、反對傳統、倫理重建、社會流動等問題天然地聯繫起來。


晚清以降,中國經歷了「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有識之士面對嚴峻的現實情況下的焦慮與迫切需求,許多人開始自覺地通過翻譯大量引入西方的現代思想文化。易卜生與他筆下的娜拉就是在這樣的潮流中被譯介入中國的。五四知識分子視娜拉為思想啟蒙與「人的發現」的典範。男女青年以其為脫離家庭束縛的精神榜樣,「新的人沒有一個不狂熱地喜愛他……在中國婦女中,出現了不少的娜拉」。娜拉出走的對抗不僅是文學情節,而意味著一種現實的可能性,召喚著代表著「現代」的新女子的誕生。


而現實中的「娜拉事件」則直接將女性解放的現實問題展現在公眾眼前。1919年8月,一個名為李超的北京國立高等女子師範學校的廣西籍女學生因「覺得舊家庭的生活沒的意味」與逃離婚姻被家人斷絕經濟來源並在貧病交加中身亡,年僅二十三、四歲。此事在當時引發了極大震撼。她的追悼會場「男女約共千人以上,會場幾無立足之地」,發表演講者包括蔡元培、胡適、陳獨秀、李大釗、蔣夢麟,幾乎可被稱為「女子問題的講演大會」。


勇於逃離家庭的娜拉成為五四時期的文化偶像,說明新文化運動時女性議題的側重點與晚清民初時的情況有所不同。如果將目光放到晚清興女學、倡女權的運動中,我們可以看見,金天翮在1903年的《女界鐘》中呼籲:「善女子,誓為緹縈,誓為木蘭,誓為聶姊、龐娥……誓為越女、紅線、聶隱娘。善女子,誓為批茶,誓為娜丁格爾……誓為馬尼他、瑪利儂、貞德、韋露、蘇菲亞。此皆我女子之師也。」這些女性都帶有相似的特質:強烈的政治參與意識與國家情懷。我們還可以看見秋瑾在革命前夕所作的〈勉女權歌〉,同樣倡導民主精神與革命救國。然而在政治革命後,女性卻依然面對著來自婚姻與家庭的壓迫,胡適概括娜拉的家庭有「四種大惡德」:「一是自私自利;二是依賴性、奴隸性;三是假道德,裝腔作戲;四是怯懦沒有膽子。」對家庭及宗法制度等等令人壓抑的傳統社會關係的激烈批判,對個人自由與權利的渴望與呼喚,構成了五四時期女性解放議題轉向的重要背景。


在這一段時間,知識分子引用西方人權觀念論證人不可剝奪的自由權利以抨擊愚昧、落後的儒家傳統,這一立場勢必要將女性包括在內,呼喚女性的人格獨立。1920年,陳望道在〈妻的教育〉中引述《玩偶之家》道:「男子是人,女子也是人,誰配拿模型去鑄造女子,而且鑄造適於男子的女子呢?」貞操觀、包辦婚姻等正是舊文明壓迫女性的證據。「婦女問題」的意識在五四時期飛速攀升,達到最為廣泛的傳播與普及,大量報刊大篇幅地談論女性問題,使之成為了公眾討論的焦點。隨著「自我」的覺醒,自由戀愛、婚姻自由等現代價值的追求接踵而至,要實現獨立的個體價值,實現社會關係與社會生活中的男女平等。


三、女性解放話語的深層闡釋

1. 娜拉走後怎樣?——女性解放的進一步追問與行動


人生最苦痛的是夢醒了無路可以走。

——魯迅〈娜拉走後怎樣〉


彼時呼籲女性與封建家庭決裂的聲音還在高漲,而魯迅「娜拉走後怎樣」的追問,在方興未艾的出走熱潮上澆了一瓢冷水。他提出尖銳的問題,出走的娜拉仍有可能為了錢而賣掉自由,而她的未來也許只有兩條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魯迅的進一步追問,將女性解放問題帶入了一個更為廣闊且具有爭議性的空間。啟蒙話語中出走與獲得自由的必然性被切斷了,原來不是完成那象徵性的脫離就能擺脫一切束縛。現實並不如啟蒙話語中的自由與反叛之夢那樣快活,意識到自身的處境並不能回避現實中權力在整個社會結構中的缺失。魯迅雖然在演講中談到經濟自由的重要,但他並未簡單地將女性解放的問題追問到經濟權為止。即使從經濟權的獲得來看,女性的解放也必須要通過整個社會現有經濟、政治制度的徹底改造才可能實現。「中國太難改變了,即使搬動一張桌子,改裝一個火爐,幾乎也要血;而且即使有了血。也未必一定能推動。」


但魯迅顯然對戰鬥是有信心的。他說:「在真的解放前,是戰鬥。」故而不難理解,為何經過五四洗禮而成長的「新女性」不僅要個人逃離家庭,還積極參與了社會運動。實際上,五四運動首先見證了女學生作為一個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群體的興起,參與社會運動使得脫離傳統家庭婚姻的女性獲得了新的公共身分。在1919年後的幾年中,婦女運動開始出現。這段時間內,出現了許多由婦女管理的婦女雜誌,在公共參與中,經過五四話語洗禮的「新女性」,也就是在學校接受過教育的年輕婦女們,聚集在新文化運動活躍的大城市。起始於1921年的參政運動中,湖南、廣東和四川的女性開展有組織的婦女運動爭取平等的政治權利,被寫入地方軍閥政府的自治法中,開始有女性被選為議員。1922年掀起了全國性的婦女參政運動的浪潮,兩個參政運動的主要組織,女子參政促進會和女權運動同盟會發表了不同的綱領。後者發表的宣言注重性別的階級維度,並且試圖聯合不同階級的婦女,她們不僅要求平等教育與職業權利,還特別要求為工廠女工設計同酬和保護性的法律,並要求禁止買賣奴婢等,從而將底層婦女也納入了這一場運動中。由於這一新群體在公共領域的活躍,新女性成為了國共合作的革命試圖吸引的對象。男女平等作為一項原則,在那時也已被納入共產黨和國民黨的政治綱領。


另一個婦女開始參與社會運動與革命的重要原因是,她們所接受的五四的啟蒙話語中的女權主義和大量的民族主義和現代性的話語結合在一起,強調女性要成為和男性一樣的具有構建現代價值的「人」,而沒有被規定成為男人的他者。這使得婦女希望成為一個能為民族做出和男性同等貢獻的現代國民。在二〇年代,它促進了受教育女性在公共領域中進行社會變革,也打破了高等教育和職業中的性別隔離。然而,我們也將看見,五四女性解放話語中,以女性為「人」的去差異化性別平等這一特徵因為符合革命和建設現代化民族國家的需求,被一直保留到毛時代,毛澤東自豪地宣布:「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男同志能辦到的事,女同志也能辦到。」從這句話中可以看出,這種男女平等依然是以男性的普適為準則的,如文革中的「鐵姑娘」,對許多女性的去性別化的鼓吹最終成為了一種壓迫。


2. 女性解放背後的現代性國族敘事——民族寓言


五四時期是一段特別的時期,其思想的自由迸發,知識分子與學生參與文化的改革,婦女有組織的運動的發展,都源於其特殊的政治環境。但在第一次國共合作——國民革命開始後,民族主義的興起與共同體意識的構建逐漸使五四時期的自由思想走向終結。


標誌著個人覺醒而出走家庭的新女性,被收編進入整一的國族敘事,最終成為革命動員的象徵,走向工農大眾。這一轉變看似突兀,實際上五四的個性解放下隱含的國族敘事在革命的肇始就已經埋下了伏筆,1911年的政治革命沒能成功建立一個強大的現代民族國家,知識分子轉而尋求文化之路以振興民族。新文化運動中的知識分子們最初採用的西方自由主義人道立場被視為是解放個人的強有力的工具,然而必須認識到這種策略的最終目的,在個人與女性解放的口號之下隱含的話語中,女性解放也被描述為現代性的一個標誌,婦女被視為尚未開發的占中國半數的人力資源,一個民族一半人口的平等與發展最終能提高民族國家在現代世界中的地位。胡適認為娜拉的獨立人格,是現代文明的基礎,不但在個人解放中必不可少,更重要的是,它是社會和國家改良進步的希望。李大釗將女性解放視為現代民主精神的一部分,「婦女解放與democracy很有關係,有了婦女解放,真正的democracy才能實現」。


擺脫原有的束縛僅僅是一個「破」的過程,將女性解放納入啟蒙與現代化的整體規畫中,才是成為一個成為新公民的「立」。女性解放與現代化和建立民族國家的關聯,使得女權的話語從一開始就被啟蒙的宏大敘事所整合併分享。在這之後的革命與國家建設中,五四中極為突出的性別議題,逐漸被吞沒於更宏大的目標和敘事中。女性解放成為了一個民族寓言。


四、五四遺產的失落:女性議題的邊緣化

1. 五四女權主義話語的衰落


二〇年代中後期,隨著民族主義和左翼思潮的興起,個人主義再不復五四時期的輝煌。雖然兩黨都將女權主義的議題涵蓋於國民革命中,但婦女解放的定義開始隨著思想與政治潮流的變化而變化。這不僅造成了非政黨的女權運動空間的縮小,而實際上婦女解放的訴求也並未在兩黨的革命計劃中占據重要位置。


孕育於五四話語中的女權主義,在共產黨一邊聯合女性參加革命時,一邊遭到馬克思主義思想劇烈的抨擊。在1923年中共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婦女的決議中,清晰地提出要採納當時流行的五四女權主義話語與議題去聯合婦女組織。馬克思主義的訴求不再滿足於個人的解放,轉而強調社會主義的革命。中共婦女運動的主要領導人向警予,以民族主義的立場對溫和的參政運動所代表的自由女權主義進行了猛烈批判:「參政運動成了功,一班桀黠的婦女趁機闖入北京或各省的豬圈伙同一般男性的豬仔乾那禍國殃民的勾當。」她強調,中國婦女參加國民革命是政治必要。郭沫若的觀點或可作為一種典型敘述,他雖認為「女子和男子同是一樣的人」,然而「本來女權主義只可作為社會主義的別動隊,女性的徹底解放須得在全人類的徹底解放之後才辦得到」。中國共產黨的分析框架下,性別問題不如更為緊迫的階級問題重要,僅僅關注個人的權利被貶低為是自私和狹隘的,中國婦女只有一條正確的路線,那就是無產階級婦女解放運動。至此,中共將並存的民族主義話語和五四女權主義話語對立起來,將「婦女解放運動」與「女權運動」劃清界限,通過壟斷對「真正的婦女運動」的界定,五四時期的個人主義的女性解放話語和女權主義在革命政治中徹底失去了合法性。


當以無產階級為主體的革命呼喚蓋過啓蒙的聲音時,我們可以觀察到一個向晚清民初的女性解放「回潮」的現象,對娜拉的解讀在這時開始帶有批判的意味,茅盾1929年創作的小說《虹》的主人公就不滿足娜拉僅僅意識到自己是女性,而「要努力克制自己的濃郁的女性和更濃郁的母性」,「準備把身體交給第三位戀人——主義」,女主人公完成了時代女性的革命化進程。到了1936年,夏衍創作了三幕劇《秋瑾傳》以其投身於革命行動來激勵女性。顯然,追求個人獨立的娜拉已經衰落,在革命中值得頌揚的是將自己投入民族解放的鑒湖女俠。


2. 革命中女性地位的邊緣化


實際上,參加革命依然是許多女性的選擇。革命為五四之後逃離家庭的女性提供了避風港和一種新生活。在五四的女性解放話語為出走提供了理論上的合法性時,革命為她們提供了一個實體基地。當長征的女紅軍說出「黨就是我的家」時,這句話在當時並不帶有作秀的成分。革命給了婦女一個崇高的目標,黨組織則是一個真實的、接納女性的、為其提供歸屬感的群體,參加革命,如同參加到一個激進的亞文化群體中。


從黃定慧的口述中也可以看到,性別議題在一名女性決定成為共產黨員的問題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基於個人解放的五四女權主義話語在革命中被壓制,取而代之的是集體主義的重構:為更宏大的目標——國家、人民做出服從與犧牲。以向警予為例,她作為中共婦女運動的領導者已經得到充分認可,但據其丈夫蔡和森所言,她依然常常感受到黨內無形的壓迫,認為女同志能力不如男同志:女共產黨員只能做「婦女工作」或常被安排做地下黨的「聯絡」工作,這無疑是一種性別隔離,不讓女性擔任指導工作實際上使得所有女性在革命敘事中被邊緣化,遠離黨的權力中心。黃定慧被黨指示從事地下黨工作,遭受喪子之痛,並和黨外人士保持親密關係以便利用其關係網開展營救工作,但她的貢獻最後卻並未被承認。甚至被其他男性共產黨領導人貶低為「攀高枝」。關鍵不在於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衝突,而在於往往是女性革命者,被號召和安排去做邊緣的從屬性工作。而婦女在革命中居然失去了性別政治的發言權。

這也是為什麼婦女在革命中的美德被強調為忠誠,尤其是她們通常以犧牲自己的家庭為代價投身於社會主義革命事業。因為黨內的性別比例,大部分女共產黨員都有丈夫和孩子,但是她們卻被要求不把自己視為妻子或母親,而首先視為共產主義革命者。她們對家人的愛要從屬於對黨的愛,否則她們就不是無產階級,而是資產或封建階級的。正如黃定慧的故事所展示的,婦女在這一層面上被化約為無性別的無產階級革命者。


女性在革命中被邊緣化且失去了為自己辯護的合法話語的問題不僅沒有在革命完成後被解決,反而在1949年後,被中國共產黨的婦女解放神話所掩蓋。王政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公眾記憶僅僅被建構了三種1949年前的婦女典型:參加了共產主義革命的女英雄;受三座大山壓迫的受害者、被中共解放的婦女;頹廢、寄生、剝削的資產階級太太,被革命所消滅。


其中,普遍的創作主題是婦女受害者轉化為革命女英雄。她們都是共產黨員,而她們的貢獻是對黨和革命的無私與忠誠。她們過著獻身於偉大事業的生活,這種奉獻往往是以犧牲家庭為代價的。也存在著被賦予其他特殊含義的共產黨員女英雄敘事,向警予因她在中共婦女理論的貢獻受到頌揚,但這等同於宣告中共婦女解放路線的成功,與其他的、錯誤的女權運動的失敗。女英雄的敘事加在一起抹去了其他非共產黨的婦女的公眾記憶。因此,對共產黨女英雄的頌揚與對非共產黨婦女的主體性的抹殺結合在了一起。頌揚與抹殺並存,形成了一種宰制敘述(master narrative),創造並維護了中共在女性議題中主導地位的合法性。


五、結語


「女權主義」在五四時期的女性解放話語中是一個積極進步的詞彙,卻在歷史中降格,成為意義晦澀不明的貶義詞。共產黨在革命早期的策略在之後一直留存了下來。它擁有定義「feminism」的權力,在共產黨關於婦女運動的歷史文本中,「婦女運動」與「女權主義」是兩個含義不同的詞彙,通過對非官方的女性話語與運動的駁斥,女權主義成為了一個西方的、資產階級的形容詞,被排除在合法的革命、政治與意識形態話語之外。在後毛澤東時代,新一代女權主義者們試圖用「女性主義」破除官方對女性解放的話語的壟斷,從詞語的變遷中,能夠窺見不同力量對女性解放的不同理解和定義。


革命中的女性解放問題不應該僅僅被放在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之爭、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之爭的二元框架下被討論。或許我們應該承認,五四的女性解放話語中潛藏著的危機與社會主義革命中對婦女解放的表述有一點是同構的:婦女解放總是被視為是為更大的目標服務,而將婦女解放本身作為目標,或哪怕是作為與其他議題同樣重要的問題而進行的活動,總是被貶低為狹隘的。婦女運動只有依附於最重要的偉大事業,不論是推翻封建主義、救亡圖存還是推進民族現代化,才能在主流話語中占據合法地位。女性解放的議題自五四時期的發展之後,在二〇年代中後期的革命中被不斷邊緣化,最終被籠罩在1949年後婦女解放的神話陰影下。


重新反思五四運動中女性的位置,必須正視這一尚未完成的進程。女性解放的議題逐漸失聲,女性的視角在歷史書寫中被懸置,這一切都召喚著我們繼續這場尚未完成的革命。魯迅近百年前提出的娜拉出走後怎麼辦,至今還是我們需要面對的問題。從歷史的經驗中,我們至少可以走出女權主義運動與革命的純然絕對的對立。今天,在生產領域進行的工人運動與再生產領域中的女權運動的結合與交集,也許會為我們帶來新的可能性。二者的結合,才能帶來個體自由與社會真正的改變。


參考文獻

〈女權運動同盟會宣言〉,載《婦女雜誌》1922年第8卷第9號。

〈昨日李超女士追悼會情形〉,載《晨報》1918年12月1日

胡適(1918)〈易卜生主義〉,載《新青年》第4卷第6號。

——(1935)〈導言〉,收《中國新文學大系·建設理論集》,上海:上海良友圖書公司。

魯迅(1923/1981)〈娜拉走後怎樣〉,收《魯迅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文學出版

社。

向警予(1924)〈今後中國婦女的國民革命運動〉,載《婦女雜誌》第10卷第1號。

王政(2011)《五四女性:口述與文本的歷史》,見

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15413.html

張春田(2013)《思想史視野中的「娜拉」:五四前後的女性解放話語》,台北:秀威。


文/莊幾

圖/郭佳

日期/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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